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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一揭继续营业
一网吧负责人被拘留
  • 2011年12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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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2月28日讯(记者 韩伟杰 通讯员 李文龙 马常义) 网吧二楼因缺少疏散楼梯,消防设施不全,被消防部门查封,网吧负责人竟揭掉消防部门贴上的封条,擅自重新营业。近日,金乡县公安消防部门对这一擅自拆封的网吧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将其行政拘留十天。
  11月24日上午,金乡公安消防大队在金乡城区奎星路检查时,发现该路边一家网吧的二楼存在火灾隐患。据检查人员介绍,网吧二楼约有60平米,放了近30台电脑,空间十分狭窄。整个屋子仅有一处楼梯,唯一的窗户也被用铁丝网封住,网吧内仅有的一个灭火器也已经过期。
  因该网吧缺少消防疏散楼梯,且消防设施不全,门窗上还装有影响逃生的铁丝网,检查人员根据规定,对网吧的二楼进行了现场查封,要求其限期整改。因该网吧负责人没有到现场,检查人员在二楼门上贴好封条后,将整改通知书交予网吧工作人员。
  11月28日上午9时,消防监督人员再次来到该网吧,发现被查封的二楼竟重新营业,贴在门上的封条也被撕下。在询问网吧负责人张某时,张某却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何人何时把封条撕走,而网吧二楼被查封后为何擅自营业,她也不知道是何原因。
  随后,消防部门将网吧二楼重新贴上封条,责令限期整改。而负责人张某则因涉嫌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被金乡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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