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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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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8日讯(通讯员 陆斌 记者 赵壁) 高速路上车速开到120km/h左右没什么大问题,但是下了高速路还这个速度就是飞车了。28日,胶州马店镇朱诸路一处测速设备抓拍到一辆下了高速路后车速仍为122km/h的雅阁车,司机将面临驾照吊销三年的处罚。 28日,记者从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胶州交警大队在“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中,不断加大查纠力度,不定时段、路段进行“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当天,青银高速附近的胶州市马店镇朱诸路上的移动测速仪,抓拍到一辆超速超过100%的雅阁轿车。测速仪上的超速抓拍照片显示,该辆黑色雅阁轿车实际车速为122km/h,该路段明显设置限速60km/h的交通标志,该车超速103.3%,属于严重超速。 据了解,有很多驾驶人从高速公路驶出后,不及时调整车速,依然处于高速行驶状态,全然不顾警示标志,交通安全意识全抛脑后。在抓拍的近百起超速违法行为中有三起超速高达100%或以上,三名司机均将受到严厉处罚。 胶州交警介绍,这名超速103.3%的雅阁司机除要接受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照还要吊销,吊销驾照三年内不得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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