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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脸”皮衣因促销不退不换? |
| 经调解,商家当场退货 | |
-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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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涛 记者 曹思扬) 花960元买了一件颜色深浅不一的皮衣,却因是促销商品,商家拒绝退换。28日,经李沧工商人员调解,商家当场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手续。 20日,李沧区湘潭路一商场的皮衣专柜搞促销活动,市民魏女士花了960元购买了一款绿色皮衣,回到家后,魏女士再次试穿时,却发现这款皮衣的衣领和腋窝处的颜色明显浅于其他部分。魏女士找到商场的林经理要求退货,林经理却称魏女士购买的这款皮衣属于促销商品,商场有规定:促销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对林经理的这种说法,魏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并于28日将其投诉到李沧工商分局楼山路工商所。 工商执法人员说,“促销商品不退不换”的规定只是由商家单方制定,其内容是无效的,与法律规定相悖,商家借不平等的条款免除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促销商品不等于问题商品,对于促销商品,经营者还是要依法承担自身的包退、包换、包修等三包责任。 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商场的林经理将促销商品的告示撤下,并为魏女士当场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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