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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州公示廉租房申请人信息 |
| 164户家庭即日起接受社会监督 | |
- 2011年12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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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28日讯(记者 孔红星) 记者从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164户家庭初步具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分为优先组和普通组,即日起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介绍,根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第二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通知》要求,经过市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的共同审核,共有164户家庭初步具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共分为两组,其中优先组为残疾人(仅指肢体残疾和视力残疾)申请家庭、优抚家庭和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的申请家庭,共24户。普通组为除优先组以外的其他申请家庭,共140户。在选房时,优先组优先选房,普通组在优先组选房后选房。 据了解,本次配租的廉租住房分别位于滕州市荆善安居南区和金城花园小区,根据申请配租的家庭户数,进行立体单元分割,统一配租,其中荆善安居南区配租85套,金城花园二期配租79套。目前,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将资格审核、配租房源等情况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者,请向滕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举报(地址:善国南路80号,电话:5572647、5566167)。公示时间从2011年12月28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公示期满无投诉举报或经核实举报不实的,申请人家庭即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予以登记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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