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部门清理拖欠民工工资 |
| 严重拖欠民工工资企业会被吊销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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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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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28日讯(记者 孔红星 马明) 为确保农民工节前足额拿到工资,滕州市7个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农民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12月10日,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对欠薪逃匿和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将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经营者姓名、违法事实等基本信息。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滕州市辖区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纺织服装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专项检查的内容: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12月21日起,联合执法组已开始为期一个月的现场检查,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及时依法处理,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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