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税改革大事记
  • 2011年12月3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记者 刘红杰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1年6月27日至2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对起征点,再审稿维持了初审稿的意见,仍拟从现行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同时将个税税率第一级由一审稿规定的5%调降至3%。 
  201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原则通过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认为有必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2008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日实施,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7月,财政部公布了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1日,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