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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了1200万粉丝”
240名博警玩转济南公安微博
  • 2011年12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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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在济南市公安局,老刑警桂树槐通过微博向网友讲述抓捕“燕子李三”的过程。(资料片)
本报记者 杜洪雷
  4名博警维护官方微博
  “我们设置公共关系办公室,专门安排4名博警负责维护公安微博。”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侯长峰说。
  济南市公安局4名博警长期泡在网络上,熟悉微博运作。“尽量使用网络语言,给力、神马、浮云等,最忌官僚声音。”官方微博负责人孙海东对此深有体会。
  重视网络是济南市公安局一贯的态度,局长刘杰对网络传播规律极其熟稔。在如此开明的环境下,4名博警发挥各自优势,将济南市公安局微博经营得有声有色,毫不呆板。“我们已经习惯了随时用手机上网关注官方微博,并且及时回复网友的咨询和疑问。”维护博警宋健经常凌晨通过手机发布微博。
  “我们充分利用微博传播的广泛性,创新了很多公安工作方式。”孙海东介绍说,包括“微直播”、“微通缉”、“微寻人”、“微访谈”等在内的栏目充实了微博日常内容。截至目前,济南公安微博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600余条,回复、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3万余条。
  去年以来,济南公安打造了以济南公安微博为龙头的微博群,涵盖了市局、各部处支队分县市局、派出所各大队以及民警个人实名微博的“四级”微博体系,由240名博警倾力维护,粉丝数超过1200万。
“微通缉”逼嫌疑人自首
  随着济南公安微博群粉丝的增加,微博的威力也越来越大。“我们发现发挥网络的力量能够有力地推进现实案件的侦破。”孙海东认为这便是网络新警务与传统警务结合的地方。
  今年8月31日晚8时30分,长清万德辖区内一辆汽车撞人后逃窜,车牌号不清。接警后,长清分局交警迅速出警。受害人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为了寻找线索,9月1日,长清公安微博群发布“长清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请广大网友积极提供线索”,向网友通报基本案情和联系方式。济南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立即通过“济南公安”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群号召网友转发“微通缉”,希望广大网友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在“微通缉”发布后,网友开始迅速转发,并督促逃逸者投案自首。网友“山东零晨”称,“我看见车上是一男一女,男的体貌是一米七左右,年龄在四十五岁左右,脸面圆形,图像放大可看清男人的面部,女的看衣着应该三十岁左右,车型是老版大众,七成新,应该不难找!”一时间该“微通缉”微博被跟帖评论和转发微博超过5000条。
  9月30日,犯罪嫌疑人迫于“微博”舆论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嫌疑人交代,案发后他很害怕,天天上网看信息。当他看到公安微博群“微通缉”后,心理压力很大,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决定主动到警方投案。
  “其实我们一直在这方面努力,通过网络来促进传统警务,而且效果明显。”据孙海东介绍,他们曾经接到一名外地网友的求助,联合章丘警方解救了一个被迫在洗浴中心工作的女孩,而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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