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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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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大附小4年级2班的五星级酒店联欢会引起热议,该校副校长称,联欢会并非学校组织,可能是家委会举办的。 家委会本应为家长代言,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评议。但现在却发生了变异:要么只是应景,丝毫不起作用;要么成了一些学校敛财的“尚方宝剑”和抵挡舆论非议的“万能盾牌”。家委会必须回归其设立初衷,改指派为“民选”,赋予家委会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评议权,明确家委会的地位和职责。 但愿,日后家委会不再是学校的“托儿”,也不再是学校推卸责任、掩人耳目的“替罪羊”。笔者不信,在北大附小这场“五星级酒店联欢”背后,家长真就那么心甘情愿地奢侈消费,而且用奢华的联欢去“毒害”自己的下一代?(《中国青年报》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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