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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超市藏150箱非法爆竹
店主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 2011年12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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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嵇磊 王超 通讯员 赵艳芳 郭庆) 在河口经营烟花爆竹的韩某为了谋利,将有安监标签的爆竹放在上面,没有安监标签的爆竹藏在下面,以图以次充好。河口警方顺藤摸瓜,在超市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50余箱。目前,韩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9日,河口公安分局民警告诉记者,近日河口公安分局开展了“冬季百日会战”的行动,民警是在行动中发现的这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商铺。26日上午9时许,民警对辖区内持有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的商户进行检查。当检查至河口区义和镇某超市时,发生了一件蹊跷事。
  在超市的专柜中,摆放着贴有安监标签的烟花爆竹,而在这些下面却有个别烟花爆竹没有安监标签。民警说,店主韩某将非法的烟花爆竹参杂在合法的爆竹内,试图蒙混过关骗过检查。“这些爆竹的安监标签可能在运输过程中掉了。”韩某狡辩道。随后,民警在超市的二楼查获150余箱没有安监标签的烟花爆竹,。
  民警介绍,这些非法的烟花爆竹是韩某低于市场价一半的价格购买的,而非在安监部门指定的公司购买。超市的工作人员就在超市内住,而且周围都是居民区。“这些烟花爆竹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韩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河口公安分局民警介绍,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人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可拨打0546—306643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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