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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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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张恒武 马慧超) 秦某利用代理身份未经公司许可在武城县私设办事处,并伪造提货单骗取了客户9万元的饲料款后逃之夭夭。迫于武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追捕压力,2011年12月24日,秦某投案自首。 2008年5月5日,武城刘某到武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他被某饲料公司驻武城办事处的秦某骗走了9万元饲料款。 经调查,民警了解到,2007年2月6日秦某与该饲料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经销公司产品,2007年7月秦某发展刘某为该公司客户。在9月初秦某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成立武城办事处,并谎称自己为办事处负责人。在骗取刘某信任后,秦某利用虚假的提货单诈骗刘某饲料款9万元后潜逃。 2011年“清网”行动以来,经侦大队把目光再次聚焦在秦某身上,民警通过线索获悉,2011年5月份,有一个来自河南省三门峡的电话号码两次打入秦某家中,紧接着民警查到,一个以秦某名字所开的账户归属地竟然也在三门峡市。办案民警立即赶往三门峡市追捕秦某。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民警强大的追捕攻势,犯罪嫌疑人秦某终于向专案民警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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