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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一年收入6.5亿
已成为繁荣滕州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
  • 2011年12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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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29日讯(通讯员 陈庆德 孔强 记者 马明) 29日,记者从滕州市财政局获悉,滕州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促进农业机械、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据记者了解,滕州市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学习、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去年起又每年列支300万元专项资金,对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连片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流转土地规模给予每亩100元、200元、3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设立了300万元的“滕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专业合作社在金融部门贷款时向金融部门支付风险补偿和合作社短期还贷周转金。近年来,积极争取了上级财政专项无偿扶持资金461万元,对8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补助。
  通过扶持发展,滕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全市建立了150个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基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612家,入社社员4.15万农户,带动农户9.5万户,一年可实现经营收入6.5亿元。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滕州新农村建设最具生命力的组织形式和最有效的载体,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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