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想继续完成儿子的心愿” |
| 单亲妈妈捐出儿子器官后继续行善 | |
- 2011年12月31日
作者:
-
【PDF版】
|
|
|
 | 儿子安弸去世后,吕传荣一直把他的照片挂在房间里。 本报记者 刘爽 摄 |
|
本报记者 刘爽 11月29日,中年妇女吕传荣向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的一所小学捐赠价值五千余元的物品时,引来了多家媒体采访。 就在5个月前,这个单身母亲失去了挚爱的儿子,并毅然报名捐献了儿子的一个肝脏和两只眼角膜。 她的儿子安弸是我省第四例器官捐献者。 捐献的想法是吕传荣主动提出的,她还极力说服了过门不足一年的儿媳和十几年没怎么联系的前夫。 “我本来是希望自己的器官先捐出去,以前跟儿子讨论过多次,他都同意。没想到却是他先替我完成了这个心愿。”吕传荣说,捐献器官也是儿子的心愿,因为捐出去的器官可以救更多人。 吕传荣说,知道儿子的器官在别人身上继续延续着,“让我感觉他还在以另一种方式活着。” 作为一名单亲妈妈,吕传荣一个人把儿子抚养大,历尽艰辛。好在儿子一直很争气,也非常有爱心。 “因为儿子一直喜欢做好事,所以我希望在儿子离开以后,能继续完成他的心愿。”怀着这样的想法,今年11月29日,吕传荣把攒了半年的5000多块钱拿出来,买了羽绒服和花生油,在红十字会的联系下,送到了济南历城区彩石镇的宅科小学。 “我早计划好了,等我死了就把器官和尸体都捐出去。”吕传荣说,她也已经跟瘫痪在床的老母亲商量过了,等老母百年后,也把她能用的器官捐出去。 据悉,从2010年10月底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省已实现六例器官捐献,共摘取了5个肝脏、10个肾脏、10个眼角膜,相应拯救了15条生命,令10个人重见光明。 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这六人中包括本报曾报道过的日照农妇冯女士、花季少女孙红蕾、安弸,以及另外三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爱心人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