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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卫生许可证别都找卫生部门
根据从事的行业不同,有的得去工商、质监或药监
  • 2011年12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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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30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韩爱华) 最近有市民去卫生部门申办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却没受理。事后一了解,发现从事不同的行业,申办卫生许可证得去工商、质监或药监部门。
  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科主任陈军说,根据以前的《食品安全法》,执法主体只有卫生行政部门一家,但自2009年6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执法主体由卫生行政部门一家变成了质监、工商、药监及卫生4家。
  陈军解释说,按照规定,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应去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食品生产许可证要去质监部门办理,餐饮业的许可证要去药监部门办理。陈军表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餐饮业的许可证仍由市政府暂时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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