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 新增教育经费偏爱农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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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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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2月30日讯(记者 侯海燕 白雪) 30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获悉,泰安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要求2012年底,泰山区、新泰市、宁阳县、肥城市、岱岳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增教育经费优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据了解,《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投入,整体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新增教育经费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同时,要不断优化硬件设施,提升实施义务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部按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要求规定标准班额。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中小学校,要与旧城改造、新社区(农村)建设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偏远山区、库区、湖区学生走读半径比较大的地方,视条件可建寄宿制学校或建立校车接送制度。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工作,实现多媒体“班班通”,促进基础教育信息化网络向农村延伸。 此外,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将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制度、经费、队伍等各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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