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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看看哪些政策与你相关?
  • 2012年01月0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记者 马云云


  进入2012年,济南市将有一批新规开始实施,涉及预防职务犯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前教育、打卡学车、青少年体育等方面。
    城镇基本医保
  生育医疗费用
  也能走医保

  根据济南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南市将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将调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在1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
  此外,进入2012年后,生育也能走医保。根据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因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大学生就业
  市级以下公务员
  主要招应届生

  济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12年起,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此外,从2012年起,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同时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学前教育
  扶持“普惠”幼儿园
  接收外来务工子女

  《济南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对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计划,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使未来3年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均达到总数的6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8%以上。
  自2012年起,济南市将设立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综合考核上年度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落实教师待遇、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园等,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情况,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有关县(市)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发展。
  孤儿保障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
  提至每月1120元

  济南市政府要求,济南市孤儿养育标准参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并逐步提高。自2012年1月起,我市社会散居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至每人每月1120元,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提高至每人每月1410元。所需经费除国家和省补助资金外,由市和县(市)区财政承担。
  企业上市
  2012年开始
  资金年增500万元

  济南市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上市。根据《济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上市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将增加鼓励企业上市专项资金规模,专项用于鼓励企业上市及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在2011年财政专项预算1000万元的基础上,自2012年开始,每年增加预算500万元,到2015年达到3000万元。
  青少年体育
  中小学建立
  班级联赛制度

  省城中小学将开展体育联赛。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济南将开展好全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在2011年先期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游泳、网球、武术8个项目比赛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所设其它项目的比赛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启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班级联赛制度,推动课外活动和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的开展。
  防职务犯罪
  重点预防慈善捐款
  使用等十项内容

  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将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活动,国家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和选拔任用,社会保障、医药采购、教育招生、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慈善捐赠款物和彩票资金以及其他公益性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十项事项和活动列入重点预防范畴。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控告、举报,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参照条例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驾照取得
  必须持IC卡打卡
  完成86个学时

  济南报名学车将实行IC卡教学。2012年1月1日起,济南市教练与学员都必须持IC卡上车计时教学,学员三个科目共86个学时,学时不满将无法考取驾照。根据规定,届时教练需要打卡上岗,学员每次学车时也需要拿着录入个人信息的IC卡打卡上车,完成86个学时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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