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电脑3个多小时就被抓 |
业务登记单揪出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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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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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徐少磊 记者 苑菲菲) 2011年12月29日,莱阳市公安局民警对一家旅社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一房客携带电脑的3G业务登记单和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不符,盘查后发现,该房客携带的电脑和手机居然是3个多小时之前偷来的。 12月29日23点50分,莱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对一家旅社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一房间的男子十分可疑,该男子情绪紧张,眼睛不敢正视民警,说话前后矛盾。民警在男子携带的电脑包里发现一张电信3G业务登记单,上面登记的客户名为隋某,与男子姓名不符。民警询问电脑来源时,男子避而不答。 民警马上将男子的情况与3个多小时前的一宗盗窃案件报警联系起来。当晚8点多,家住城区的隋某曾报案称,家中被盗海尔牌黑色笔记本电脑一部,外带一无线上网卡,另外还有三星牌直板黑色手机一部。旅社中男子携带的物品,与隋某所丢失的物品完全一致。 经询问,男子对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被盗物品已经归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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