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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购置税无须过户
  • 2012年01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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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1日讯(记者 刘红杰) 日前,国税总局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这意味着,买二手车不用再进行车购税过户了。
  我省国税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根据原来的征管办法,在买卖二手车时,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也就是说,买一辆二手车,不仅要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还要到税务机关再进行一次登记。新征管办法实施后,车主不用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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