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聊城市荣获省级文明城市 |
| 另有3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冠县斜店乡前社庄获全国文明村 | |
- 2012年01月02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聊城1月1日讯(记者 刘铭) 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去年12月28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了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聊城市作为省级文明城市,在会上受到表彰。省领导姜异康、姜大明、焉荣竹、孙守刚、鲍志强、张建国、王志民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讲话。聊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上台领奖,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贾少勇,副市长马丽红参加会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聊城市始终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抓手,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创城理念,强化领导、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了群众素质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局面。聊城市这次首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标志着聊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会上,全国文明县城高唐县、全国文明村镇东阿县大桥镇代表上台领奖。会议还对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县(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进行了表彰。聊城市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3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冠县斜店乡前社庄荣获全国文明村,临清市、东阿县、茌平县荣获“省级文明县(市区)”,冠县荣获“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冠县、阳谷县、茌平县荣获“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唐窑村等8个村镇新增为省级文明村镇,聊城市规划局等18个单位新增为省级文明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