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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干了啥咋干的今后都得给咱老百姓说说 |
| 该干的活要是不干,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 |
- 2012年01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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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铭 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聊城市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情况。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应当将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多方面,几乎囊括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 重大行政决策 必须评估 行政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五个程序。 《规定》把行政决策的主体界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确定,在立法过程中规定了八大类事项,其中涉及“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等,与民生息息相关。 在重大行政决策形成的五个环节中,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环节,《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六条分别规定,“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前,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将该方案交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并作出决策。” 听证会 将不再“一边倒” 此前,在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听证会上,经常会看到“一边倒”的现象,几乎听不到反对的声音,经常有人把这种涉及提价的听证会称为“听涨会”。但随着《规定》的实施,听证会“一边倒”的现象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今后的决策听证,根据程序规定,对一些事项进行了规范,第一,重大决策事项首先要对社会公布,让老百姓知道这级政府要决策一个什么事情,先公开给老百姓。第二,所有老百姓、相关人都可报名参加听证会,如果报名的人比较多,政府没有权力随便挑哪个人员参加,而是通过电脑来自动抽取,选到谁算谁。 再就是在听证的过程中,所有参加听证会的人的发言,都必须做原汁原味的记录,不能进行修改,记录完了之后,要给参加听证会的人看一下,同意并签字,然后把听证会的记录原封不动地交给决策人。另外关于听证的问题,法律还规定要保证持不同意见人要占相当比例。 该干的事 不干的要追责 如果找政府部门办事的时候,出现两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该怎么办?如果两个部门为争利益抢着执法,老百姓该怎么办? 按照《规定》,多个部门为一个事情执法,或是有利益的事情互相都争、没有利益的事情都让的问题,在程序规定的主体里作了比较详细的规范,主要是通过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不会再出现有利益都争着干,没利益都不干、都推诿的问题。据介绍,部门该干的不干,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该干的干了,就在主体上违法了,后面的行为就不用再审查,本身就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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