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一批237名零售业主参加培训 |
| 市区烟花爆竹将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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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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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月3日讯(记者 梁敏) 2011年12月31日,237名烟花爆竹个体经营业户参加泰山区安监局岗前培训和考核,随后安监部门将统一为考核合格业户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市区零售烟花爆竹将于近日上市。 12月31日,泰山区安监局举办“2012烟花爆竹培训班”,最后一批237名烟花爆竹个体经营业户参加培训。培训班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做了介绍,还邀请专业消防人员讲解烟花爆竹违规经营事故案例和消防安全知识。 当天,所有培训人员参加考试,当日所有问卷全部封存。泰山区安监局危化科科长王爱莲介绍,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有严格的课时要求,了解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手段是必要课程。只有考试合格的个体经营业主才能拿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上岗证。“元旦假期过后统一阅卷,很快就能发证。” 记者从培训班了解到,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者严禁离店经营,沿街摆卖。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在50米以上,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设专人进行安全管理。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专柜长度不得小于2米。严禁在国道、省道和人员、车辆较多的主要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内、居民楼院内、繁华地段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市场边缘30米内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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