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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家过完元宵节才开学 |
寒假期间组织补课,校长将撤职 | |
- 201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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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4日讯(记者 秦国玲)4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小学、初中寒假时间为四周,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12日;高中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6日,放假时间为三周。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随机督查力度,对违反假期办学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是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一律撤销其称号,并按有关程序责令主管部门撤销学校校长职务。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为3周。潍坊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寒假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变更。义务教育学校:1月16日至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二十一日)为假期;2月13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1月17日至2月6日(农历为2011年腊月二十四至2012年正月十五)为假期;1月16日离校,2月7日报到,2月8日上课。 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减负不仅仅是学生在校期间,假期也同样需要。除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外,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用于自主安排活动。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任何县市区、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在假期中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随机督查力度,对违反假期办学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是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一律撤销其称号,并按有关程序责令主管部门撤销学校校长职务。对违规组织学生补课、违规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两年内不准其晋升职务和职称,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称职”,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并通报全市;尤其是对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将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所属中小学校认真执行假期有关办学规定。市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791010,8795229;举报信箱:xxwgjb-w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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