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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市场上公开叫卖野鸡 |
| 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称近期将展开巡查 | |
- 2012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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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上公开叫卖的野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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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月4日讯(记者 李彦慧) 日前,本报接连收到热线反映,有人在集市上公然叫卖国家保护动物野鸡。29日,市民王女士反映在环翠区温泉镇看到有人摆摊卖两只野鸡;4日,又有市民打来本报热线反映,在经区闫家庄大集上见到有人叫卖野鸡。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12月29日,她在环翠区温泉镇的大集上看到,一老汉正在村口叫卖野鸡和野兔。在他面前,摆放着两只已经死了的野鸡和一只野兔。老汉声称,野兔100元一只,野鸡是120元一只,都是野生的,是其在附近山上用网捕的。他告诉围观的人,现在野鸡越来越少,他们都在附近山上设专门捕野鸡和兔子的网,村里不止他一家捕野鸡。卖主说,如果需要可以电话预定。 1月4日,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经区闫家庄大集上见到有一老妇在叫卖野鸡。记者通过市民拍摄的视频看到,售卖的野鸡腿断了,卖主称这是她丈夫前一天在经区徐家疃社区附近的山上用夹子捕获的。她承认,这是国家保护动物,被发现就会被没收,她一般在集上偷偷卖。 记者随后采访了威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于智洲,他表示,野鸡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据其种类不同分属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他从图片上辨认,摊贩所售卖的就是野鸡。于智洲介绍,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驯养繁殖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的,不得驯养繁殖以及贩卖。对于野生的野生动物,不准许捕杀和贩卖。近期,保护站正准备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巡查,严查贩卖、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于智洲表示,2011年,威海市共救助野生动物近40余只(头)。当前,正是大量候鸟来威海越冬的季节。望广大市民对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发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热线电话(5204828)举报。 (请线索提供人王女士到本报威海记者站领取线索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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