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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侦案件涉案款物将全程监管
省检察院推广涉案款物监管系统
  • 2012年01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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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5日讯(记者 廖雯颖) 1月5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以推行涉案款物监管系统为契机,全面加强和规范扣押冻结、管理和处理涉案款物工作。
  监管系统的推行应用,实现了省、市、基层院之间涉案款物信息的互联共享,增强了工作公开透明度,提高了涉案款物管理的实时性、准确性、便捷性,实践证明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的基本条件已经成熟。经省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2年度开始在全省推广应用涉案款物监管系统,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必须全部录入涉案款物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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