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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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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1月5日讯(记者 刘铭) 1月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重案,两名致人死亡的被告人潜逃5年后,被抓获归案受审。而伤人致死案却源于一件小事,被告人受朋友之托教训他人,被告人之一的张军持暖风机将人打死。 1月5日上午9时许,带着手铐脚镣的张军被押上法庭。庭审一个上午,他面无表情。另一个被告苏达同样在宁夏被抓,当天同堂受审。 据2008年1月15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判决书,2006年10月14日晚8点半左右,被告人王可、焦冰、焦明、宁博和张军、苏达等在兴华路一家饭店喝酒后,王可去找女友,当得知和女友共同租房居住的杨华对象王刚在租房处时,顿感不满,随即打电话召集焦冰等5人。王可称“上边有个男的(指王刚),你们上去揍他。” 随后,5人跑到楼上,在屋内拳打脚踢王刚,王可随后上楼,朝王刚脸部扇了几下,又踢了几脚。期间,张军拿一暖风机打王刚头部数下,然后离开现场。 王可得知王刚受伤严重后,返回并拨打急救电话,将王刚送医院抢救。王刚经抢救无效,头部损伤致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于当晚死亡,年仅20岁。同年10月17日,王可在其亲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事发后,张军潜逃到宁夏银川。今年9月份,在宁夏银川一家游戏厅里,宁夏警方将其抓获。在庭审中,张军从始至终毫无悔改之意,也没有一句道歉的话,多次推翻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供词,话语前后矛盾。 5日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当庭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延伸 张军曾持刀捅人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9月份,张军因伙同他人将别人捅伤,被劳教1年零3个月,在2006年9月份被提前解教。可解教后不到一个月,张军又伙同另外5人,用暖风机击直接击打素不相识、无任何渊源的被害人王刚的头部,将王刚活活打死。 四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东昌府公安分局出示的资料表明,王可投案自首后,警方于2006年11月14日在重庆一网吧内将焦冰抓获,同年12月15日在济南历下区一出租房内将焦明抓获。2007年9月,该局刑警大队在进行业务查询时,发现网上在逃犯宁博被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劳动教养,于同年12月28日对宁博逮捕,押回聊城看守所。 据四人供述,事发当晚,六人都动手打了王刚,张军拿暖风机砸了王刚头部。 2007年底的审判中,王可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3000元;焦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焦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宁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同时,四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277801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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