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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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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晓闻 “农民工”这一早已约定俗成的称谓,或许将退出中国历史舞台。近日,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和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的省委书记,都提出将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有媒体曾报道)。 根据两地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农民工”这样的称谓本身就带有歧视色彩,打算取消这一称谓,目的是为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 “农民工”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也许在当前,他们确实还无法融入城市,还受到某些当地居民的歧视,但这并不是由“农民工”三个字造成的。农民、工人,原本都只是一种职业的名称,其本身是不含有感情色彩的。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农民工”一词被认为带有歧视色彩,去年两会期间也有多名人大代表建议停止这一称谓,改称农民工为职工或员工。 不可否认,改称谓这一想法,彰显了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不过,改称谓对农民工真正的利好在哪里?社会对他们的印象会从此改变吗?还是老板会为他们改善待遇、提高薪水呢?这些城市最基层的建设者,即便是被称为“新型合同工人”,大家看待他们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他们在城市里的地位也依然不会有什么改变。取消“农民工”称谓,充其量只是显示了一种形式上的尊重,而并非能真正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也无法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遇到的种种实际问题。 有位专家说得好,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和社会排斥的关键,说到底要促进社会公平,“里子”、“面子”都要做足。改变称谓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我们更希望看到在合适的称谓背后,外来务工人员都能获得真正的实惠,早日融入城市,不再被任何人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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