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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了1分钟多花1小时停车费 |
| 市民建议停车收费灵活点,可增加超时10分钟、半小时等不同标准收费 | |
- 201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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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月5日讯(记者 齐璐 林丹丹) 5日,市民徐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他和朋友停车停了1小时零6分钟,可是收费人员却收取了俩小时的费用,这样交费是不是太“霸道”? 5日下午2点左右,市民徐先生开车和朋友要去大世界附近吃饭,于是将车停至环球广场昆明路附近。停好后,停车场收费人员上前向徐先生收取4元停车费(2元/小时)。徐先生的朋友说,他们吃饭大概需要一小时,所以和停车场工作人员商量后,交付了2元钱。 待到一个小时后,徐先生和朋友吃饭归来准备离开。这时收费人员上前说,徐先生需要再交2元钱的停车费用。“现在3点6分,超过一个小时,需要再交付2元钱。”工作人员解释道。而徐先生认为,“才6分钟就算了吧!”收费人员解释说,“停车未超过5分钟可以不收费,现在是6分钟了,多了一分钟,必须要再交2元钱。”而徐先生认为,超过时间没多久,只是一分钟,便商量收费员能不能只收一元钱,但遭到了收费人员拒绝,坚持收取2元钱停车费,最后徐先生只好又付了2元钱的停车费。 徐先生说,这一分钟就是两块钱,还真挺贵的,并不是在意那两块钱,只是觉得有点霸道。 停车收费可以灵活点的。不少市民向记者建议,其实可按照超时10分钟、超时半小时等时段增加不同的收费标准,这样市民就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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