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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办法要更新,物价局请您提意见
  • 2012年01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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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崔滨) 省城现有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是2004年的老办法了。济南市物价局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于6日公布了《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向济南市物价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物价局表示,对于此次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信函形式,在7日前反馈给济南市物价局。
  征求意见稿的网址为:http://www.qpn.gov.cn/tztgshow.asp?id=200
  信函地址:历下区龙洞路奥体中心奥体大厦13楼C区1331房间 邮编:250102
  传真电话:66608536
  电子邮箱:jnwjj01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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