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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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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 2002年2月5日至7日,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重点提出,“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并将农信社改革提到了重要位置。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继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稳步有序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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