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体验拆迁工作,工作人员称 |
| 涉及居民利益光靠嘴皮子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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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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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记者董从哲(中)随拆迁办工作人员到居民家送达协议书。 本报记者 郭建政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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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董从哲 “一下大雨,这里容易淹,是防汛重点关照地区;即使下小雨,也让人担心,因为房子可能会塌掉。好不容易给改造了,有些居民的要求却不符合政策。”年末了,济南天桥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却放松不下来。近日,本报记者走进天桥区拆迁办,随工作人员入户做工作。 很大一部分工作 是应对不肯搬迁 济南市天桥区官扎营街道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主导的拆迁和棚户区改造是为了改善民生,结束这里棚户大区的现状,让老百姓从根本上改善住宿条件,但有的居民没有理解好这一政策,工作进展缓慢。“拆迁的政策都是一样的,绝大多数居民是理解、支持的,但还有些人不肯搬。” 2011年12月17日上午,虽然是周六,济南市天桥区拆迁办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还是在加班,他们要开两个会。拆迁办、棚改指挥部、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也陆续赶来。 针对车站后街43号居民李治柱的情况,天桥区拆迁办主任杨传广说,他们的工作中很大一部分是应对这些不肯拆迁的居民,这样的情形几乎在每个需改造的片区都会遇到。 “这里的拆迁补偿政策很清楚,只是大家房屋面积不一样,性质不一样,有的沾了光,有的没有沾光。没有沾光或者沾光少的,心里不平衡,就不肯拆迁。” 该项目负责人洪亮说,“李治柱的‘院子土地没有补偿’的说法是不对的,这里执行的是每平米4456元的基准补偿价格,里面包含了土地价格。这些旧房子,砖石结构,每平米的拆迁补偿能到2000元吗?带电梯的新高楼,有双气、物业、完善的绿化和硬件设施的新房子,超出标准的面积也是按照每平米4456元的价格算的,难道不合适吗?算上各种补助和奖励,他拿的钱应该不到20万。” 记者了解到,李治柱之所以心里不平衡,还有一个微妙的补偿加价系数:按政策,住房容积率在0.5以下的,房子补偿单价还要加5%。他的住房面积是58平米,院子面积是113平米,刚刚超过了加价的标准。 “还有更吃亏的,”天桥区拆迁办副主任张怀奉说,“那些不足34平米的房子的主人,如果没有其他房产,就会享受补齐34平米居住面积的待遇,按照分摊面积计算,可以无偿得到50平米的房子,可是有些人的房产面积是34.5平米,甚至是34.1平米,多了不到1平米也享受不到这个政策。” “还有一些人觉得公摊面积太大,买了‘空面积’吃亏,可这也是住高楼改善居住条件所必须的。” 已搬迁居民的利益 如何维护? “按照工作进度,官扎营片区2011年9月30日就该拆完,2013年4月份实现回迁。目前,官扎营片区需要拆迁5261户,已有4800多户签订拆迁协议,没签协议的是小部分,但大大影响了进度,已经延期到再也不能拖延的地步了。”杨传广说。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剩下的几百户中,有104户集中在市里的某个单位宿舍。他们不让进门,不参与选房,不接受宣传资料,让拆迁办的人十分头疼。 记者和拆迁办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李治柱的家。老李还没有吃中午饭,家里冷飕飕的。老李告诉拆迁人员,“房子是老人的,我排行老四,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房子如何补偿才能搬,也得看其他兄弟姊妹的意见。” 从李治柱家里出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局面他们经历得太多了,“很多人很直接地说,‘达不到某某条件绝不搬走,你们来再多趟也没有用’,涉及到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光靠嘴皮子做工作不行。” 杨传广透露,居民晚回迁一个月,不仅政府多付出过渡费1000万,已经搬走了的绝大多数拆迁户,也要晚一个月住上新房子。 “谁来维护这些签了协议的、强烈要求按时回迁的居民的利益呢?”有拆迁办工作人员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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