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20条政策支持菏泽加快发展 |
| 菏泽引进人才省财政负责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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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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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菏泽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资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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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 滕敦斋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菏泽加快科学发展的意见》,提出6个方面20条政策和措施,支持菏泽打造“苏鲁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力争到2015年菏泽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位居周边地区前列,跨入全省中等水平。 逐步增加 对菏泽财政补助 今后5年,逐年增加对菏泽财政补助。对国家和省里确定安排的建设项目,分别提高省配套资金和省补助资金比例5到10个百分点。支持菏泽市参照执行省对沂蒙革命老区预算内投资等扶持政策。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留学回国人员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的人员到菏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工资从工作之日起5年内由省财政按国定标准全额负担。 支持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巨野矿区 将成全省试点 支持菏泽建设煤电化工基地、石油化工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基地。凡是对菏泽适宜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布局、布点,并进一步加大各专项投资投入力度。 支持省内外重点项目向菏泽转移,对需要省立项的,积极予以办理;对需要向国家争取的,积极帮助申报。 支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申报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支持菏泽新型矿区开发建设,将巨野矿区列为全省新型现代化矿区试点。 加快推进 菏泽至兰考铁路 加快推进菏泽至兰考铁路和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万福河、郓城新河、郓巨河、洙水河等航道改造工程。 促进菏泽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支持规划建设综合立交、城市环线等市内快速通道。 合理确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根据国家下达用地指标情况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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