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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4年假牌 行政拘留半月
一市民为“图方便”受重罚
  • 2012年0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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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8日讯(记者 张焜)挂着假牌上路,4年没有审车,潍坊一位车主被巡警查住。
  7日,潍城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的车牌有问题,就让该车停下进行检查并向车主询问,这套车牌是不是从车管所领出来的。令民警意外的是,车主毫不遮掩地承认,车牌是假的。原来他自己的真车牌早在几年前就丢了,然后花200元买了副假的挂上。他说自己就是为了图省事,不用再到车管所办手续了。
  可车主挂假车牌不仅省了办真牌的手续,还省了缴纳交强险和年审。民警查询信息后发现,该车已经4年没有参加过审车了,同时也没有保险。按照道交法最新修改后的规定,该车主的这种行为,将要面临扣12分、罚款2000元以及拘留15日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不少市民仅仅关注了关于酒驾、醉驾方面的规定,对于假牌假证的严厉处罚措施往往忽视。根据2011年5月1日最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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