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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隐形眼镜护理液检查
未索证隐形护理液整改期间暂停销售
  • 2012年0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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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8日讯(记者 孔红星) 记者8日获悉,近日,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9家隐形眼镜护理液经营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其标签、说明书上有违法宣传疗效的内容。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目前已经责令整改。
  为规范隐形眼镜护理液的市场经营秩序,2011年12月中旬,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9家隐形眼镜护理液经营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索证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进货台帐是否建立等。 
  检查中,部分眼镜店的隐形眼镜护理液产品,未按规定向隐形眼镜护理液生产商或供应商索取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标准和检验报告单等材料。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期间暂停销售未索证隐形眼镜护理液,待索取到规定索证材料并证明相应产品的合法性后,再行销售。截止目前,监督检查的单位已向监督所提供了合格的索证材料,并建立了眼镜店卫生监督分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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