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1月10日
作者:
-
【PDF版】
|
|
|
|
|
本报枣庄1月9日讯(通讯员 屈静 王海鹏 记者 白雪岩) 日前,枣庄启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化考试系统,今后枣庄市所有考生参加科目三考试即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实行人工和电子智能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这项系统的投入使用,既提高了考试评判的精确度,也最大限度减少考试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 据枣庄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驾驶人考试工作真正做到公正,经过两个多月的调研筹备,枣庄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智能化考试系统已于1月6日投入使用。今后,枣庄市所有考生参加科目三考试即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实行人工和电子智能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据了解,科目三考试智能化评判系统是由考试系统数据管理中心、音视频监控设备、公安专用移动无线网络及数据信息传输终端设备等组成的多元化智能考试评判监控系统,利用公安专用无线网络移动上网卡和数据传输终端设备,实现考生信息自动下载和考试信息及时上传,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至此,在科目一、二已完成无纸化考试和电子桩考、场考的基础上,枣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已全面步入“电子智能化”时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