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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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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0日讯(通讯员 陈楠 记者 赵壁) 两年前退休的时候,青岛某国企的法人代表赵某提交了更换法人代表的申请并获批准。不料时隔两年,赵某竟然又被法院的法官上门强制执行。经了解后得知,这家国企变更换法人代表后未在工商部门备案,导致法官多次执行扑空。 10日早晨6点,进行反规避执行的市北法院法官来到香港花园小区,对青岛某国企的法人代表赵某进行强制执行。面对上门的法官,被执行人赵某十分不解。赵某告诉法官,早在4年前,她就从青岛某国有企业调离,而且两年前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之前还向上级部门提交了更换法人代表的申请并获批准。“我都退休这么久了怎么还能成为被执行人呢?”记者在市北法院执行局看到,赵某气愤地跟企业的相关人员通过电话进行交涉。 据办案法官徐斌介绍,2006年至2007年,青岛某化工公司向赵某为法人代表的青岛某国有企业供应烧碱,货款共计9万余元。供货公司从该国企得到的只有一张欠条和一张支票,后来证实支票是空头支票。2010年,青岛某化工公司将青岛某国企告上法院,尽管胜诉了,但该企业一直没有还款。 徐法官告诉记者,他多次到该企业的上级集团公司进行执行,但一直找不到这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其他人员也不配合执行,让法官去找“法人代表”。徐法官通过工商部门查到法人代表赵某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公安部门查到她的住址,但没想到赵某早已经退休。 10日下午,徐斌告诉记者,青岛某国企现在的实际负责人肖某已将所欠的10万余元本息全部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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