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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还赌债四赌徒绑架人质 |
| 宁津警方破获辖区首起绑架案 | |
- 201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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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崔秋芬) 河北衡水市的郗某等四人痴迷电玩赌博,欠下了几十万元的高利贷。为还赌债四人窜至宁津绑架人质敲诈钱财。2011年12月26日,他们在宁津实施绑架,50小时后即被宁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抓获二人,人质也被成功解救。记者1月11日获悉,在逃的二人也已经落入法网。 2011年12月26日晚,宁津县刘某做好饭菜等女儿回来。18点40了,女儿还未回来,刘某着急了。女儿平时17点40分左右回家,今天这是怎么了?刘某正要打电话,电话响了,来电显示是女儿的手机号,传来的却是一陌生男子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上,准备10万块钱,别报警,否则撕票!” 刘某想来想去还是报了警。发生绑架案,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宁津尚属首次,宁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了“12·26绑架案”专案组。由于缺少线索,侦破工作难度很大。办案民警了解到,当晚刘女下班后和同事走到县委党校附近分手,继续向东往家走。民警调取该路段正阳路与阳光大街交叉路口监控录像未发现刘女的身影。民警推断,她是在党校至正阳路与阳光大街交叉路口的路段被绑架的。 当天晚上10点13分许,刘某又接到绑匪电话,让他在12月27日17时之前向一张银行储蓄卡上汇10万元现金,否则后果自负。随后又接到一个短信,内容为:“明天5点之前见不到钱就给你女儿收尸吧。只要我见到钱就把她毫发无损地给你送回去,报警不报警你自己看着办,报警后立马撕票。”随后刘某拨打女儿及绑匪手机,但均关机。绑匪电话显示所属地为河北保定。 办案民警连夜赶往保定市、沧州市侦查。经过数小时侦查,民警终于获得了重要线索,绑匪挟持刘女在河北省衡水市。专案指挥部立即下令各侦查组民警立即向衡水市集结。29日凌晨3点左右,专案组民警在衡水市将刘女成功解救,人质安然无恙,并当场抓获其中一名绑匪郗某。 办案民警到达另一绑匪闫某住所时,闫某已蹿上房顶。民警立即将其房屋包围,然后上房对其抓捕。闫某持刀拒捕,并以自杀要挟。民警与其对峙两个多小时,闫某终于缴械投降。 据闫某、郗某交代,两人都经营小生意,后沉迷老虎机赌博,越陷越深,欠下了几十万元的高利贷无力偿还,于是伙同其他二人(在逃,他们也欠下数十万高利贷)做起了绑架勾当。12月26日,四人在宁津县党校附近看到独自行走的刘女后,立即实施了绑架,并连夜将其送到衡水租赁房中。 1月11日19时许,记者从宁津县公安局了解到,在逃的两人因在菏泽又对一位女性实施绑架,被菏泽警方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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