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滨州市首次启用价格调节基金
共355.2万元,专项用于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惠及32518人
  • 2012年01月12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月11日讯(记者 侯晓 通讯员 杨召龙) 11日,记者从滨州市物价局获悉,为应对节前物价上涨和稳定市场供应,近日市物价局联合市财政局和民政局启用355.2万价格调节基金,发放给四区低收入人群,32518人受惠。
  据市物价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介绍,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控、救助弱势群体和安定人民生活的重要手段,是调节市场的手段之一。当市场上粮油副食品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物价部门可以启用基金对各个环节的人群如商品生产者、消费者或经营者等进行补贴。
  据了解,滨州市从去年5月份正式建立了规范健全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这是首次启用价格调节基金。据介绍,此次价格调节基金的发放主要是应对春节前上涨的物价,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市物价局联合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355.2万元。
  这项基金专项用于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2011年11月底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100元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32518人受益。
  “通过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尽可能避免物价过快上涨造成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下降,既发挥了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场调节作用,又体现了社会救助作用,可谓一举两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