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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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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案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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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的时间里,三起绑架案的特征都极为相似。随后,民警对滕州及周边城区进行大范围排查,初步锁定微山县欢城镇的几名犯罪嫌疑人。 元月5日下午4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再次来到滕州踩点准备作案时,刑警三中队、四中队和官桥派出所民警在一面馆内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车辆一部、砍刀、棍、自制手枪等作案工具。随后,民警又在微山县将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调查得知,被抓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石某、石某某、朱某某、宋某某均为微山县欢城镇人,年龄最大的29岁,最小的21岁。其中,石某和石某某曾因犯案受过处分,目前均在缓刑期间。另外,石某某前段时间因在滕州城区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现一并抓捕归案。 记者了解到,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后逃至外地,民警已经远赴外地,将尽快将其捉拿归案。 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峰说,晚上出门时尽量结伴而行,一旦出现险情,受害者根据自身情况行事,不要做无谓的反抗。遇到情况时,应尽量保持冷静,借机行事。受害者家属得知情况后,也要尽快与公安机关联系。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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