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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擅自涨价将重罚
严重违规者将被解除合同
  • 2012年01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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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1日讯(记者 马明 通讯员 白雪峰 王军) 11日,记者从滕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近日,交通运输局开展了客运票价执行情况检查活动,严禁出租车擅自涨价,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
  这次活动,重点对滕州火车站、滕州汽车站、市区街道等人流集中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对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以及不贴客运票价表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春运期间,滕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全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运价规定,不得擅自涨价,要规范使用计价器计费,如实向乘客收取费用,需张贴计价标识和客运票价表,严禁任何形式的议价和擅自乱涨价行为,如违规将被处以重罚。
  为此,滕州市交通运输局与客运出租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签定了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对违规行为严重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得参加春运。同时,对出租车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暗访,坚决遏制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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