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行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货车追尾后又撞护栏
  • 2012年01月13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陈珊) 10日,在京台高速公路平原段上,一辆大货车由于和前车未保持安全车距,超车时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之后车辆又撞在左侧护栏上,造成护栏严重受损,该车前侧也受到损坏。
  10日14时许,在京台高速公路平原段,一辆河北牌照的大货车,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超车时正遇上前方车辆减速,撞在前方大货车的右后侧车尾,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后,又因惯性撞在了左侧护栏上。
  德州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地点,及时疏通后方行驶的车辆,避免了路面堵车。民警在现场看到,车辆损坏的残骸散落在地,河北牌照的货车右侧大灯完全损坏,车头左前角跨上了护栏,车身由于惯性甩向行车道,便紧急调来清障车将大货车拖下高速。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此次事故由河北牌照的大货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避免在紧急情况下导致刹车受限,引发追尾事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