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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政策惠及民生
涉及医保、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乘坐公交等
  • 2012年01月13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记者 侯健 张萍
  2012年1月1日起,日照市有许多新政策开始实施,市民在医保报销、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享受到更大实惠。本报记者仔细梳理一遍,以服务读者。

普通门诊看病
可享受医保报销

  依据文件:《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
  惠及人群:日照市70多万名参加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 
  以前,日照市参保人员患病住院的时候和一些患门诊大病的时候,这些统筹基金才给予报销,但是一些普通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这些门诊费用,主要是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城镇居民个人现金负担,门诊统筹主要是解决这个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
困难群众
可享三种临时救助

  依据文件:《日照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惠及人群:城乡困难家庭将得到临时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生活救助三类临时救助。
  按照方便就医的原则,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学校厂矿医疗机构等,作为个人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也可享受医保报销。   市直城镇低保边缘对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照35%的比例给予临时医疗救助,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给予每人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因突发性原因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按照家庭生活困难状况和自救能力强弱,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城乡居民
有了最低生活保障

  依据文件:《日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惠及人群: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
  持有日照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申请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外地来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不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规定由生源地保障。
  家庭成员中患有尿毒症、白血病及植物人等重大疾病需常年用药治疗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家庭成员中因患重病或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且家中有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较高,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单亲家庭中家庭成员因患重病或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
70岁以上老人
免费乘坐公交

  依据文件:《日照市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
  惠及人群:65周岁以上老人
  从1月1日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公交车,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享半价优待。来日照市的外地老年人,按相应年龄段凭老年人优待证分别享受同样优待。目前,日照市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共有28.9万,占总人口的10.3%。
  可享受优待的老年人须1月31日前到市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优待乘车卡。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须办理“老年人优惠乘车卡”,70周岁以上老年人须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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