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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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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邢志彬) 1月12日凌晨,一个刚刚被释放六天的偷车贼在迎胜南路落网,自称没有身份证,拿处罚书当身份证用。 12日凌晨1点多,记者在迎胜派出所见到一身酒气的焦某,桌上放着一张《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解除拘留证明书》。办案民警介绍,12日凌晨,迎胜派出所巡逻车路过中心医院家属区时,看到焦某推着一辆自行车从小区里走出,神情慌张。于是对其进行盘查,又在他身上搜出拘留材料。 据了解,44岁的焦某是上梨园村人。他于2011年12月21日在普照寺路偷盗电瓶车被岱宗坊派出所民警抓住,2012年1月6日释放。1月12日他再次作案。 焦某对偷盗行为供认不讳,并称他随身携带《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因为自己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带着这些当身份证用。由于焦某连续作案,释放后仍不知悔改,可能会给予劳动教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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