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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内查获两辆“假出租” |
| 司机将被罚款2000元并记满12分 | |
- 2012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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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一大队查获的假出租。 本报通讯员 全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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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全福 记者 王敏) 11日和14日,烟台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先后查获了两辆“假出租”。 据了解,11日,烟台市交警一大队查获了一辆“假出租”。14日下午4点左右,在市区南大街与海港路交叉路口,交警一大队的执勤民警又查获了一辆“假出租”,据执勤民警杨警官介绍,他是按照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查获到这辆“假出租”的。当他堵截下这辆车时,驾驶员垂头丧气地下了车,嘴里叨叨着“早知道有这么一天”。 民警通过警务终端查询,证实了这是一辆“假出租”。在交警一大队,记者见到了这辆车身、相关标志齐全的“出租车”。从外观看,确实让人难辨真伪。 交警一大队张郁副大队长介绍说,经过初步询问该车驾驶员得知,这辆“假出租”是上个月别人倒卖给他的,当时车身外观、相关标志是“齐全的”。卖者信誓旦旦地告诉他,“放心开就行了,警察看不出来。”而后,他就开着上街了,本想趁节前这段时间好好赚一笔,没想到这么快就“栽了”。 张副队长称,这名驾驶员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将会面临罚款2000元,记满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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