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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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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王衍 通讯员 刘波) 为逃避违章停车的处罚,一市民竟然将外地的《违章停车告知书》摆在了自己的车上。13日,齐河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13日上午8时,齐河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迎宾路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违规停在非停车区域内。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发现车内并没有人,并且车辆雨刷下面夹着《违法停车告知书》。 “我们刚过来的时候这里并没有车,也没有贴过告知书。”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违法停车告知书》颜色与他们使用的不同,纸张也被折起掩盖下面一部分。拿起后发现,这张告知书的出具单位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而且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 民警告诉记者,这是司机为逃避违章停车受处罚而耍的小聪明。民警随即拿出相机进行了取证,并粘贴了此次违法行为告知书。驾驶员须在此告知书贴出后15日内持告知书到交警队,接受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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