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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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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李飞 通讯员 王冰 邵长海) 16日,济南市工商局发布节前警示,提醒市民节日期间注意防范名为“股权投资”,实为传销的不法行为。 据市工商局对传销活动的监控表明,近60%的传销传播都是利用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期间进行的。为此,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轻信一本万利的投资宣传,特别是近期借壳“资本运作”、“网络电子商务”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之后,又以“股权投资”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邱锐介绍说,股权投资式传销活动欺骗性更强,涉及的范围广、数额大,潜藏了巨大的危害和风险,还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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