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年没放鞭炮还真少了年味
市民希望鞭炮销售时限提前
  • 2012年01月17日  作者:
  • 【PDF版】
  根据规定,济宁城区是限放区,鞭炮销售要等到19号,燃放也要到除夕。很多市民认为,小年不让卖鞭、放鞭炮,未免少了些年味儿。
  16日,记者在城区红星东路、运河路等街巷看到,已有不少按耐不住的商户出摊销售烟花爆竹。一位市民买了两袋鞭炮,然后放进汽车后备箱。“小年不放点鞭炮没年味,转了好几个地方才找到出摊的。”这位市民说,昨天他刚从济南出差回来,“那里大街上不少鞭炮摊都摆出来了,小年也可以放鞭。我们只能跑到郊区放。”
  一位鞭炮摊主介绍,农历小年放鞭炮是中国的习俗,很难改变。“今天一上午我就卖七百多,很多市民都重视习俗,鞭炮自然少不了。”该摊主表示,19日才是烟花爆竹集中上市销售的时间,现在出来卖都很谨慎。
  “每年限售时间以前,都会发现不少提前上街的鞭炮摊,对于市民的需求可以理解。”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鞭炮燃放自2006年解禁后,由公安部门牵头起草了《济宁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市中区和济宁高新区洸府河以西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点允许在农历腊月二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期间销售;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对于目前销售、燃放时间靠后问题,公安和安监等部门也讨论过。目前,限售时间前销售,依然是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李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