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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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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孙静燕)三名青年男子醉酒后寻求刺激,竟趁夜色将沿路16个垃圾箱毁坏。16日,记者从昌邑警方获悉,三名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每人罚款1000元。 去年12月27日晚11时左右,昌邑市公安局都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北海路建行路口向南至利民街路段的多个垃圾箱遭到了毁坏。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发现此路段的十余个垃圾箱遭到人为破坏,大多数已经解体不能使用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此案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此路段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比对,很快就确定了城区的张某等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目标后,民警迅速行动,于1月3日晚将三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了解,张某、孙某、吴某三人均住在昌邑城区。去年12月27日晚上10点,三人从聚会的饭店出来时,都有了些许醉意。就在他们相互搀扶着回家的路上,突发其想,对沿街的垃圾桶下起了“毒手”。就这样,在酒精的刺激下,三个小伙子争相踢打着这些垃圾箱,沿途的16个垃圾箱一个也未能幸免,全部被他们踢打倒地,造成损失价值约6000余元。 在派出所里,张某、吴某、孙某三人对自己醉酒后的冲动行为追悔莫及,可是为时已晚。11日,三人因涉嫌破坏公共设施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罚款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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