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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咱拼车回家过年吧 |
| 交警提示:不要超员,事先最好签订协议 | |
- 2012年0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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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本报1月16日讯(记者 侯健)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选择拼车回家,日照交警部门提示,拼车回家不得超员,携带违禁物品,出发前最好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在日照市区一企业上班的胡先生老家在菏泽,他要到腊月二十八才放假。16日,他说,他正在联系从日照到菏泽方向的拼车车主。以前他都是坐火车回家过年,但是车票不好买不说,在路上花费的时间还很长,“拼车回家我感觉不错,省去了春运高峰期的拥挤。” 市民李先生年前要开车回老家济宁过年。他说,他和爱人开车回家过年,高速通行费需要一百多元,单趟油费需要两百多元。如果找人拼车,分担一下费用十分不错,“我想找两个人一起拼车回家,最好是两口子,这样两家平分路费更划算。” 有很多人赞同拼车,也有人持谨慎态度。“我觉得找人拼车,由于对驾驶员技术是否合格,车辆是否经过专业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等都不能确定,所以无法预估所存在的隐患。”市民李女士说,她还是会选择乘坐客车回家。 对此,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民警告诉记者,拼车与非法运营是存在界限的,如果车主只是为了回家,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运营,就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畴。“拼车时只要不超员,不携带违禁物品就不算违法。” 这名民警还告诉记者,市民决定与人拼车回家时,最好要签订一些拼车协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另外,拼车时一定不要超员。 敬告读者 本报《今日日照》明起休刊,2月2日恢复出版。祝读者新春快乐! 齐鲁晚报《今日日照》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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