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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甩棍夜间抢劫妇女
三男青年被刑事拘留
  • 2012年01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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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抓获抢劫嫌犯。 通讯员 胡迎安 摄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胡迎安) 章丘三名男青年手持甩棍、羊角锤专门抢劫女性财物。近日,章丘警方一举端掉了这个犯罪团伙。
  1月12日晚上7时许,章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魏女士报警称,当晚她与朋友李女士在回租住处的路上,在明水明堂路铁路桥附近一偏僻路段被3名男青年抢走手机、钱包及500余元现金。
  章丘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1月16日,专案组民警了解到一条重要线索:曾经在明水城区某饭店打工的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7时30分许,专案组民警将陈某抓获。根据对陈某初步审查获取的线索,民警加强了在其同伙租住处附近及重点路段的布控。当晚9时40分许,民警在秀水大街东侧一小树林内将在此处欲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马某、陈某某抓获,从其身上搜出甩棍、羊角锤等作案刀具,并从其租住处缴获魏女士的钱包、手机以及三人的作案刀具等物品。经审查,三人对1月12日晚抢劫魏女士、李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陈某、陈某某二人系同村邻居,两人一起在明水城区某饭店打工,其间认识了同在该饭店打工的马某,2011年底,三人相继离开该饭店后,仍保持着联系。1月12日下午,三人经预谋后,分别持事先准备好的甩棍、羊角锤等赶到明水眼明泉附近伺机抢劫作案。
  当晚6时50分许,三人发现两名妇女由眼明泉大桥东侧十字路口向南步行时,便尾随其后。行至明堂路铁路桥附近时,陈某趁两名妇女不备,跑上前去将魏女士的蓝色塑料手提袋抢走并向南逃跑。当两名妇女欲追赶时,遭到马某、陈某某的威胁。其间,马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甩棍击打魏女士,陈某某将魏女士推进路边绿化带,随后两人逃走。
  当问及嫌疑人陈某为何抢劫时,陈某竟然称,由于现在没工作了,没法再每月给家里钱了,怕家里人说。“我就想抢点钱,既能维持自己的花销,又能给家里点钱,不让家人知道自己不干活了。”陈某说。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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