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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 2012年01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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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喜领养老金。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本报记者 王海龙
□关键词 社会保障
  作为2011年济宁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政府提出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将新农保范围扩大到8个县(市、区)。与此同时,济宁市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群众已经达到425万余人,济宁市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所有县区
列入国家级新农保试点

  “济宁市的新农保制度建设从2009年开始,当年9月,嘉祥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区)之一。2010年10月,金乡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兖州市确定为全省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去年7月底,济宁市新农保试点范围已覆盖12个县(市、区)及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
  据了解,相对于以前的老农保,都是农民自己缴费,类似于自我储蓄。之所以现在执行的制度叫做新农保,是因为其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在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这对于农村老百姓来讲是一项重要的惠农措施,能够有力地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居民参保
有多项缴费档次可选

  据了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在山东省规定的100元到1000元十个档次的基础上,济宁市增加了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四个档次。
  据此计算,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济宁市1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仅中央和省财政每年补贴给济宁的基础养老金将达到4.5亿元。
特困群体
入保政府来买单

  济宁市人社局、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济宁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群体个人缴费补助暂行办法》,规定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等特殊群体人员,由县(市、区)财政按照当地当年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个人应缴费部分;对于重度残疾人、抚恤优抚对象中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提前5年、即年满55周岁按月发放养老金,提前享受养老金待遇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负担。
  目前,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404万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近20万人,济宁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的“老有所养”,确保2020年前基本实现国家提出的对城乡适龄居民全覆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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