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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不得私自涨价
  • 2012年01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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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月18日讯(记者 王世腾 通讯员 王雷雷) 春运期间,泰安市公路汽车客运票价执行交通、物价部门核准价格,票价保持不变,如遇票价上涨,市民可拨打电话8266045投诉。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运期间,个别客运经营者私自涨价,变相宰客,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泰安市交通执法人员加大对客票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涨价、途中加价、欺客宰客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出现严重影响的将取消春运资格。交通运管执法人员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旅客,出行时最好选择在站内乘车并拿好正规微机客票。
  如果遇到私自涨票价行为,可拨打客运投诉电话826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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